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1316号建议的答复
- 索引号:430S00/2023-1072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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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文日期: 2023-10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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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名称: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1316号建议的答复
A1类
同意公开
湘水提〔2023〕146号
欧奇兵等3位代表:
你们提出的《关于解决毛俊水库新田灌区工程建设资金的建议》收悉,现答复如下:
毛俊水库工程是一座以灌溉为主,结合供水、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(2)型水库,灌区范围为蓝山、嘉禾、新田县。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28.927亿元,其中新田灌区工程于2020年12月开工。
省政府已明确该工程地方投资筹资方案为:地方政府投资12.2225亿元通过耕地新增收益抵扣3.3324亿元,其余8.8901亿元由省、县两级共同承担,其中省级5.4924亿元。新田灌区工程总投资23420万元,按照初设报告,项目建成后可新增耕地7400亩,筹资方案按新增耕地面积的50%折算后,计算可获得净收益27247.2万元,超过新田灌区工程总投资。
经省自然资源厅核实,毛俊水库新田灌区流域范围内可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为2153.72 亩,预计可新增耕地 1722.98 亩,其中水田 110.39亩、旱地 1612.59 亩,地块分布较为零散,集中连片程度不高。考虑新田灌区实际情况,2020-2022年省财政统筹安排1亿元,支持新田灌区工程建设。
下步,我厅将积极协调推动毛俊水库工程调概相关工作,对新田县毛俊灌区新增耕地指标减少和工程建设资金缺口问题,配合相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,同时建议新田县积极拓宽资金渠道,筹集工程建设资金,确保工程顺利建成。
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
湖南省水利厅
2023年5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