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郴州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

湖南水文 发布时间:2024-03-14 【字体:

  一、机构性质: 根据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调整部分市(州)水文水资源勘测机构的批复》(湘编办〔2006〕22号)、郴州市人民政府《关于湖南省郴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实行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复函》(郴政函〔2007〕6号)和《湖南省水文条例》有关规定,设立“湖南省郴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”,为全额拨款参公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,实行省水利厅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,以水文系统管理为主,加挂“郴州市水文局”牌子,主管郴州市水文工作。

  二、历史沿革: 其前身为郴州专区水文分站,始建于1966年,1968年改为郴州地区水文分站革委会,1976年更名为郴州地区水文分站,1980年成立郴州水文水资源勘测队,2008年1月成立郴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。

  三、主要职能:

  (一)组织实施水文事业发展规划,贯彻执行水文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。

  (二)负责水文站网、水文基础设施、水文信息化建设。

  (三)负责涉水信息的采集与处理,提供实时水文信息与水情预报,参与防洪调度。

  (四)负责水文水资源调查、分析、评价,组织实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预案。

  (五)依据有关水文法律法规,负责水文执法工作。

  (六)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、开发和保护。在地方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中,参与实施取水许可、水资源论证、水生态水环境评价、防洪影响评价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工作。

  (七)承办省水利厅、省水文局和郴州市委、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四、内设机构:根据上述职责,湖南省郴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(郴州市水文局)内设7个职能科室,分别为:办公室、计划财务科、组织人事科、水情科、监测科、水资源科(加挂湖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郴州分中心牌子)和技术装备科。

  (一)办公室: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,对上级和局领导的决策和部署进行督促检查;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工作,组织对所属各单位的综合考评和机关科室的绩效考核工作;负责文秘、宣传、政研、保密、信访、接待、收发、计划生育工作;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和有关会议的准备、记录及纪要整理;负责水文网站和行政管理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管理;负责《郴州水文信息网》、《郴州水文微信公众号》等媒介的组稿、编辑、审核和发布;负责文书档案(影像档案)的管理;负责局机关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与发放;负责局机关公务用车调度和公车的使用、维护及管理;负责局机关房屋和水电设施的管理及维修养护;负责局机关会议室、机关食堂、综合治理、安全保卫、环境卫生、消防、绿化等管理工作;负责与局机关驻在地有关机构组织和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,配合做好相关工作;负责归口对接市、区、街道、社区等部门的文明创建工作;配合水情科做好局域网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;承担科室间需要协同办理的有关工作。

  (二)计划财务科:负责规划、计划和统计工作;负责组织编制全局财务报表、预算、决算;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,指导各县市区水文局计划财务工作;负责各类资金收付监控、各项经济合同管理等工作;负责财政、税务、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;协助人事部门做好社会保障有关工作;配合技术装备科做好全局固定资产的统计、档案和价值管理工作;承担科室间需要协同办理的有关工作。

  (三)组织人事科:负责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,职工教育与培训工作;承担劳动工资、劳动保护、社会保障、职称管理、职工考核、人事档案、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职业技能管理等工作;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配合上级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,受理干部职工的举报;承担局党委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,负责党纪、政纪及普法宣传教育;协助局机关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委会和关心下一代工作;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;负责全局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;承担科室间需要协同办理的有关工作。

  (四)水情科:负责水情、旱情分析和预警预报及相关信息的发布;参与防汛抗旱会商和防洪、水资源调度;参与报汛站网的规划和水文信息化建设;负责水情预报预测、干旱分析预测系统、局域网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;负责省局相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;承担科室间需要协同办理的有关工作。

  (五)监测科:负责各类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的规划、调整、管理;负责地表水、地下水及雨情、水情、墒情、泥沙等各类水文要素监测的管理与指导;负责水文资料的整理、送审和归档;负责洪水调查分析;承担水文应急监测工作;负责水文数据库、监测应用系统的运行管理;归口管理全局水文安全生产工作;负责水文技术服务、水文学会工作;负责水文科技和科技档案的管理;负责有关涉水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水文执法工作,参与水文测站受工程影响的协调处理;参与县域水文联系协调工作;承担科室间需要协同办理的有关工作。

  (六)水资源科(湖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郴州分中心):负责水资源调查评价、水文分析计算及产汇流分析;负责编制《郴州市水资源公报》、《郴州市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》;承担或参与水资源开发利用、节约保护及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关工作;负责水资源监控能力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;负责水资源信息平台的运行管理;负责水环境和水生态监测评价工作;承担湖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郴州分中心的日常监测分析工作,参与水环境、水生态监测站网的规划、调整与建设;参与《湖南省水资源公报》编制;负责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;负责省局相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;承担科室间需要协同办理的有关工作。

  (七)技术装备科:负责基本水文(雨量)站、中小河流水文(雨量)站、山洪预警系统站点、委托管理遥测站点的测报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;负责水文新仪器、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;负责全局生产生活用房与测报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工作;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的采购、登记、调配、处置及统计与档案管理等工作;协助开展水文应急监测;承担科室间需要协同办理的有关工作。

  五、直属事业单位:郴州市城区、资兴、安仁、桂阳、嘉禾、临武、桂东7个县市区水文水资源局。

  各县市区水文水资源局为正科级机构,实行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与地方政府双重管理,以水文系统管理为主。主要职能为:

  (一)负责辖区内水文(水位、雨量、山洪预警等)要素监测站(点)的日常管理工作;

  (二)监测各类水文要素,分析、整理水文资料;

  (三)提供雨水情、旱情信息,参与地方防汛抗旱、水资源管理工作;

  (四)协助落实涉及水文发展与管理的文件、政策和法规;

  (五)协调处理与地方政府及部门的关系,参与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;

  (六)承办上级和县市区委、县市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六、人员编制:根据湘编办函〔2010〕26号和湘编办函〔2015〕144号精神,湖南省郴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(郴州市水文局)定编60名,其中:局机关定编28名(参照公务员管理),水文测站定编32名(事业单位编制)。

  联系电话:0735-8881301,0735-888130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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